{{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112年9月22日南市體競字第 1121247165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原訂於112年9月3日(星期日)辦理,是日因海葵 颱風來襲而延期至112年10月1日(星期日)於黃金保齡球 館舉行。
三、參與旨揭活動之縣屬教職員工,請依照「屏東縣各級學校 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及獎懲處理原則」並本權 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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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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