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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國小113年度「拒毒反詐騙 全民動起來」標語海報創作競賽實施計畫

{{ $t('FEZ002') }} 學務處|

屏東縣忠孝國小113年度「拒毒反詐騙 全民動起來」標語海報創作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

 (二)教育部屏東縣聯絡處113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實施計畫」。

 (三)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重點工作計畫。

(四)本校112學年度學務處年度工作計畫。

(五)112學年度品德教育實施計劃

二、目的:

    為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提倡暑假期間從事正當休閒活動,藉由標語海報設計競賽形成校園反毒、反詐風氣,擴大宣導成效。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屏東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五、辦理單位:學務處

六、實施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其他年級也可自願參加)。

七、競賽項目:

 (一)本競賽以拒毒反詐標語海報設計為主軸,主題為「拒毒反詐騙 全民動起來」,請勿再沿用「紫錐花運動」相關標語及標誌

 (二)每項作品參賽人員不超過3人,需由學校教師指導參賽,每位參賽者限參賽1件作品

八、實施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期:本校校內初賽收件截止日為11392日(星期一)

    ,藉由初賽擴大反毒宣教活動,並遴選各項最優作品於113年9月10日(星期二)前,代表本校參加全縣比賽。

(二)項目與規格:

  1.紙張大小8開(38.6 cm x 26.6cm

2.書面紙、壁報紙或圖畫紙皆可,以水彩或油畫創作,不可超出紙張外圍,限直式,不得上膠膜或裱框;且以「平面作品」方式呈現,作品厚度不得超過1 公分,作品規格或呈現方式不符者,取消參賽資格。

  3.本次海報標語限定拒毒反詐騙 全民動起來」為主題,須清楚呈現本標語內容,標語旁可設計人物、動物、卡通、動漫、時下議題等與主題關聯之設計,請勿設計其他標語、四格漫畫或創作無關內容,呈現方式不符規定者,不列入評分。

   (三)請填妥學校報名表(附件1)浮貼於作品後方,作品正面請勿書寫或做任何標記;作品說明以200字內為限。

   (四)評審標準:主題內容50%、美感創新40%特殊表現10(如附件2)。

(五)評審人員:由學務處請校內相關課程老師協助評審。

九、一般規定:

(一)代表本校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屏東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所有,並得提供非營利性質活動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二)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的設計、圖片或文字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五)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六)比賽不得有冒名頂替、抄襲或盜用等違反智慧財產權情事,若經承辦單位或個人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因而得獎,獎狀、獎金一律追回。

十、獎勵方式:依校內比賽辦法:第一名1名頒發獎狀乙紙,第二名2名頒發

獎狀乙紙,第三名3名頒發獎狀一紙,並辦理公開表揚,且由

第一及第二名,代表本校參加全縣比賽。

 

十一、經費概算:

名  次

人 數

點 券

總 和

備 註

第一名

1

30

30

 

第二名

2

20

40

 

第三名

3

10

30

 

合      計

100

 

 

十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訂之。

十三、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四、一併附上全縣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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