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核定「113年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 育宣導計畫」1份,請貴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3669號函辦理。
二、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 育宣導,前述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 (一)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二)性剝削犯罪之認識。
(三)遭受性剝削之處境。
(四)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
(五)其他有關性剝削防制事項。
三、旨揭計畫建議宣導內容重點如下:
(一)避免成為兒童少年性剝削共犯,例如購買、下載兒少性 影像,或求上車等行為。
(二)不應把兒童少年視為性的對象、性慾的投射,而應視其 為受尊重的權利主體。
(三)不拍、不傳、不持有性影像。
(四)相關新興犯罪手法及法治教育宣導。
(五)網路風險及運用網路安全防範知能。
(六)加強宣導相關刑事罰則。
(七)防護、蒐證、報警以及求助(例如:向iWIN、性影像處理 中心申訴檢舉)。
(八)網路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處境。
(九)其他有關性影像防制事項。
四、請各位家長、老師、學生注意,避免兒少發生性剝削相關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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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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