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洪茂原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資格及輔導對象說明如下:
(一)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之資格:
1、五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五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具有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
3、具學科或學習領域教學相關知能。
4、有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之意願。
5、能進行教學示範並輔導其他教師教學,提供相關教育諮詢,協助教師解決問題。
(二)教學輔導教師之輔導對象:
1、初任教學三年內之正式教師。
2、新調校服務第一年之教師。
3、一學期以上之長期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
4、自願追求精進,接受協助輔導之教師。
(三)辦理模式說明如下:
1、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將表件紙本親送或郵寄至萬丹國小教務處收。
2、審查時間: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9時至16時。
3、實施方式:
(1)欲申辦教學輔導教師計畫者應經學校核准後填具申請表(一)~(四) 送件審查。
(2)旨揭計畫審查結果另案函知申請學校核定結果及後續相關事宜。
(3)核定申請學校須於114年6月30日前完成成果報告檢送萬丹國小。
二、檢送申辦教學輔導教師審查會實施計畫、具教學輔導教師資格名冊、申請表件及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
三、本案未盡事宜,請聯繫本縣萬丹國小陳姿妃主任,連絡電話:08-7772014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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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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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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