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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校園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南區)計畫」

{{ $t('FEZ002') }} 學務處|

114年校園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南區)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1540號函辦理。

二、研習資訊如下(如附件1):(一)第1梯次:1、研習時間:114年(以下同)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2、研習地點: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臺南市東區民族路一段1號)。(二)第2梯次:1、研習時間:6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2、研習地點:同南區第1梯次地點。

(三)參加人員為113年以前取得生對生人才庫資格之委員及現任辦理校園霸凌防制業務之主管與承辦人員,錄取順序如下:

1、有實際經驗並完成生對生調和或調查案例者優先。

2、無實際參與經驗但有意願精進調和知能者。

3、現任中央及各地方主管機關、各級學校辦理校園霸凌防制業務之主管與承辦人員。

三、旨揭研習本縣員額共24名,參訓人員梯次,本府將依填報意願平均分配各梯次薦派人員。

四、請貴校轉知符合報名資格之人員,倘有意願,請於114年4月16日(三)前填復推薦表(附件二),並以電子郵件回傳至a252001@oa.pthg.gov.tw,並於https://reurl.cc/aeaZbZ完成報名作業,未回傳或未完成者視同未報名,無法參訓。

五、研習錄取情形將由承辦單位(教育部臺南市聯絡處)於研習前3至5日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參與之學員應全程參與,完成研習將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六、請惠予錄取參訓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核支參訓人員差旅費,另錄取6月10日第2梯次參訓人員,倘有課務得派代。

七、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臺南市聯絡處郭俊鴻教官,電話(06)22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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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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