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6月6日屏府教體字第1148002697號函(諒 達)暨「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 動競賽公假及獎勵處理原則」辦理。
二、調整比賽日期:114年8月24日至8月25日(星期日至星期 一)。
三、比賽地點:屏東縣立體育館。
四、另旨案係屬第二類體育競賽活動,參賽人員比賽成績績 優,指導教練(師)依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 獎懲案件處理原則指導各項競賽活動獎勵基準縣級基準辦 理。請各校本權責辦理,如具校長身分請於賽事結束2個月 內報府。
五、檢附競賽規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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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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