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0日臺教學(六)字第1142805653號函
辦理。
二、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
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各級學校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及「各級學校運用臺灣全民
安全指引參考說明」辦理。
三、教育部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
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
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
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四、旨揭計畫實施方式摘述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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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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