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國小

學校最新消息

有關「教育部發掘校園性別事件潛在被害人方式參考指引」,歡迎參閱!

{{ $t('FEZ002') }} 學務處|

【依教育部115年1月29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098號函轉知訊息】

主旨:檢送本部研訂之「發掘校園性別事件潛在被害人方式參考指引」(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4年12月23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第11屆第8次委員大會決定辦理。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調查發現行為人於不同學校有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之虞,應就行為人發生疑似行為之時間、樣態等,通知其現職及曾服務之學校配合進行事件普查,被通知學校不得拒絕。」其普查方式,請參考本指引以問卷等方式辦理,因該規定已規範不同學校之普查權責,自得規範同一學校比照辦理;另校園性別事件被害人身分未詳者,亦得由學校所設性平會評估參照本指引所訂原則辦理。


三、依上開委員大會決定,本指引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參考,並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後,周知所轄學校配合辦理。


四、公私立大專校院宜由調查小組視個案需要,參考本指引所訂原則,擬訂問卷及施測方式辦理普查。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10|

{{ $t('FEZ005')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