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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國小

學校最新消息

115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及體罰事件第2次聯繫會議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55803125號函辦理。
二、依性平法第10條規定,學校每年應參考所設之性平會所擬
各項實施方案編列經費預算。另教育部113年7月30日臺教
學(三)字第1132803568號函檢送「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
理過程之相關經費支應及行政實務處理說明」,請各校參
考並就性平會運作、課程教學、環境資源、防治宣導、事
件調查及輔導協助等面向依實際需求編列預算,以有效推
動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三、教育部分別於115年3月11日及115年4月15日以臺教學
(三)字第1152800425號函及臺教學(三)字第
1152801463號函,針對學校性平會依規落實辦理不適任人

員查核及通報作業事宜,請各校性平會務必建立報告列管
機制,並定期列入學校性平會業務報告。
四、請學校於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時應確實注意當事人身分保
密,及依性平法第25條規定,提供當事人必要之協助,性
平會紀錄簽核應以紙本密件陳核,避免以電子公文方式陳
核,以落實保密規定。
五、依據「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2.0」,「學校教育人員(含校
長、教師、運動教練等),每學年度應完成3小時之性別平
等教育融入教學實務之在職進修課程」及「學校職員工,
每學年應完成3小時性別平等意識相關課程」,本府將另案
函請貴校盤點及列管。
六、為降低數位網路性暴力與剝削之情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將「網路/數位性別暴力」之相關教材與教案掛載
於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之網站https://reurl.cc
/zQamnp,提供教師下載運用,請貴校轉知校內所屬人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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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7-29|

{{ $t('FEZ005') }} 9|